目前国内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组织并由全国肿瘤防治办公室与中国抗癌协会合编的《新编常见恶性肿瘤诊治规范》中有关原发性肝癌的诊断标准。
(一)病理诊断
1.肝组织学检查证实为原发性肝癌者。
2.肝外组织的组织学检查证实为肝细胞癌。
(二)临床诊断
1.AFP>400ug/ml,并能排除妊娠、活动性肝病、生殖腺胚胎源性肿瘤及转移性肝癌,同时能扪及肝脏肿大并有明显的大结节或影像学检查证实肝脏有占位性病变。
2.影像学检查肝内有实质性占位性病变,能排除肝血管瘤和转移性肝癌,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AFP>200ug/ml,无明显肝病活动证据且AFP小扁豆凝集素结合型>25%;
(2)典型的原发性肝癌影像学表现;
(3)有肝癌临床表现,加上肯定的远处转移灶(如肺、骨、锁骨上淋巴结等)或肉眼可见的血性腹水或在其中找到癌细胞;
(4)有明确的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标志阳性的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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