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准字"抗癌新药的说明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审批有关规定,凡取得"国药准字"号的抗癌新药,均已经过药学

研究,药理学研究,毒理学研究(急、慢性毒性实验),药品质量标准实验,药品稳定性实验,Ⅰ期

、Ⅱ期、Ⅲ期、Ⅳ期临床验证等。其中临床验证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新药临床研究基地(

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要与同类已投入临床使用的药品进行对比并分组观察疗效,经统计学处

理、科学检测,各项指标均须达到国家新药审批规定,再定期组织国家新药审评专家进行多次审评,

有显效者方可获批。一种抗癌药从开始研究到临床验证,最后获得批准至少要花八年以上的时间,获

批后的药品要在指定的GMP标准的现代制药厂生产,生产的每批药品都要经药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合格的药品其价格也是经全国各省物价部门定价合理后才可销售。这说明国家对抗癌新药的审批、

生产与销售是十分严格和科学的,因此凡是经批准的"国药准字"抗癌新药均是疗效肯定、毒副作用

小或无毒副作用的,并且是我国目前在癌症研究领域中具有代表性的药物,是用于以弥补手术、放化

疗等治疗的不足,以及不能或不愿接受手术、放化疗患者的主要用药,可以缓解晚期癌症患者的痛苦

,挽救大量患者的生命,提高其生存质量及五年以上的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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